2011年11月13日

去美國刺青 Best-Ever-Agonizing-Tattoo (中)



[Date:Sep.22~30, 2011]

我們隔天就坐飛機回紐約了。
上飛機前我在隨身行李檢查處被攔下帶到一邊,
雙手被抹上偵測毒品用的顯色反應劑;

接著他們從我背包裡搜出了一包......鬆餅粉。
造成了誤會真是不好意思!

保養新刺青的程序很簡單,
可以淋浴、不可以泡澡,
每天以肥皂輕輕搓洗,
定時抹上無香料的乳液、及殺菌藥膏。
一開始圖案會像彩色玻璃窗一樣有很酷的立體感,
加上少量的結痂。
約莫過了一星期後會開始脫皮,
這才顯出真正的皮膚狀態。
如果上色不夠深便會在此時發現,
不過我刺青的狀況很好。


(也可以擦蘆薈霜鎮靜。 總之我的腳濕濕黏黏了一陣子。)



有人會問我,會不會偶而一覺醒來被自己的刺青嚇一跳?
這倒不會,
在刺完的當天,當我回到住處開始清洗、看著它時,
我發現自己很快就接納它為身體的一部分;
心裡很清楚就算有一天我不喜歡它了,
還是會當它是類似胎記、或不夠挺的鼻子之類的小煩惱,
終究是自己身體,
會一輩子磨合、習慣下去的。

困難的部分,
也是我關於刺青的一切什麼都想過了、就是沒有想到的部分:
我會跛腳好一陣子。
因為新刺青等同是一個待癒合的傷口。

刺在腳踝上讓我只能穿夾腳拖鞋...有誰聽過一個旅人穿著拖鞋的,
尤其在以需要大量步行著稱的紐約?
腳底痛,刺青也痛,
當我站起、坐下、走樓梯時會一陣抽痛;
開始行走時倒沒感覺,
但只要站定就會開始浮起腫痛感,
所以,這陣子當我在等著過斑馬線、和等地鐵時,
都得不斷的原地踏步。

不過呢,
我們也沒料到,更糟的部分還在後頭呢。


*


一個多星期來,
復原的狀況很正常,
如預期在微微的搔癢感中脫皮了;
且安然看完了Kyuss及Foo Fighters的表演、
也去過了地下金屬團表演的小酒吧。
我都坐著聽。

然後就這樣發生了──
一天半夜我忽被一陣奇癢難耐驚醒,
發現刺青的周圍起了疹子,還不斷擴散。

我心裡其實很清楚原因。
我早知道會有發生這種情況的風險,且我算是高危險群的體質。
不過我還是刺青了,(不試試看怎麼知道?)
並真的發生──這是金屬過敏。
不同顏色的刺青顏料裡含有不同種類的金屬,
尤其越鮮豔的刺青越容易引發過敏。

加上我雖然知道過敏的風險,
卻不知道"喝酒"會讓風險提高。
我從刺完的當天晚上就一邊哀哀叫的跑了酒吧,
之後喝了多少酒是更不用說了。

所謂的自作孽...不過還沒完,
事情還可以更糟下去。


(因為之後的情況就一路黑下去了,
我們也沒有心情拍照,
所以只能在此貼貼那些...引發我過敏的罪魁禍首...)

(從日本轉機飛美國時,在檢查行李前趕快先躲到廁所喝掉的清酒。 )


(ACL三天份。
最左邊那瓶惡魔啤酒叫做"傲慢的渾蛋(Arrogant Bastard),很猛的一款...")


(ACL結束後去聖安東尼奧住了一晚民宿,老闆送的香檳)


(民宿房間裡還很隨興自然地擺著白蘭地,我們也沒辦法...)


(那天晚餐的酒,墨西哥人的瑪格莉特調酒好喝!)


(隔天午餐的第一杯瑪格麗特)


(第二杯)


(下午從聖安東尼奧回到奧斯汀,
我們新住處的前任房客留在冰箱沒喝完的啤酒。
屋主拜託我們喝掉因為她比較喜歡紅酒)


(隔天刺青,一回家就喝了冰箱裡的啤酒,
天黑後又衝酒吧喝了血腥瑪莉。 補血?)


(然後我們搬到紐約的布魯克林)


(這是過敏發作的當晚及前一晚的份)



*


我們目前住在布魯克林區,
預計幾天後會搬到市中心的一家青年旅舍去;
我們卻接到通知,
這青年旅社忽然被市政府勒令停業了,原因沒有說。
只好另覓住處,
但紐約是很不容易臨時找到便宜旅社的,太搶手。
預算有限,我們只好走險招,
上了Craiglist網站,類似台灣PTT,
各種訊息都在上面,
但以租屋來說並不是個有保障的仲介機制。

我們挑了幾個提供短期公寓出租的屋主連絡,
價格都與青年旅舍差不多低廉、甚至更低,
最後挑了一個看起來最美麗的公寓──
沒錯,世界上哪有那麼好的事,這是詐騙。

要搬入的當天,我們拖著行李到了指定的住址,
望著一臉茫然的大樓管理員,
才證實了心裡的懷疑是正確的。
當時我腳上的疹子已經發作了三天,
擴散了十多公分,
整隻右腳非常紅、非常腫。


(忘記這是哪一天,大約是我過敏發作的一兩天內,
夥伴在中央公園捕捉到我望著湖裡的鴨子煩惱發呆的畫面。
倒記得很清楚,當時正在思考著該不該看醫生...)



(我在這裡。)


(還有一張,這是在當代美術館。
當時嘗試穿了一天布鞋,因為還是會摩擦而作罷...
我是回國後才知道有被拍下這些畫面...)



*


雖然很不想為騙徒說話,
不過總有一種他沒有絕了我們路的感覺。
那棟大樓的管理員告訴我們,
這裡面正好有一戶是房仲業者的辦公室。
他引薦我們,
辦公室裡的人知道了我們的處境,
也很熱心的提供協助。

像是主管的先生幫我們打了幾通電話確認,
向那家被盜用名號的公司聯絡,
並像是宣判一樣的說出結論,沒錯,你們被詐騙了...
接著另一位先生放下工作,
很快速的幫忙尋找新的落腳處,
先訂了一晚市中心的旅館,
這家正好特價一天,價格與地點都很好。

最後他說,
你們知道怎麼回地鐵站吧?
我可不想看到你們這兩個小女生又迷路啊!

我們深深道謝,並前往這個只有一天的避難所。
被騙走的只是訂金的部分,
大概是在台灣繳一次水電費或一張交通罰單的金額吧,
心很痛,不過也不是太大的傷害。
若之後能幸運找到一家更便宜的落腳處,
還可以稍微彌平損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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